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革新之五
强化自我监督 避免“灯下黑”
来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宣布时间:2015-02-01 22:00
谁来监督纪委?这是党内和社会上都很关注的问题。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,监督别人的人更要带动接受监督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、主动、严格地把自身置于被监督之中,强化自我监督,建设忠诚、洁净、继续的干步队伍。
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维护党纪政纪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糜烂斗争的重要职责。监督执纪的人,更要守纪律。从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看,欺瞒组织者有之,利益输送者有之,跑风泄密者有之,拉关系抹案子者有之,以案谋私者有之,这些人严重松弛干步队伍的形象。纪委不是天然的“包管箱”,纪检干部也并没有天生的免疫力,必须增强治理,使监督常在。
自我约束、自我健康,才华不辱使命。我们这个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,就是靠不绝的自我监督、自我净化,才始终坚持了先进性、纯洁性。纪检监察干部手中掌握着监督执纪的权力,时刻面对着腐化与反腐化的考验,稍有失慎,就会被“围猎”、触“红线”。避免干部出问题,仅靠个人的自觉性是不可的,仅靠外在的监督也是不敷的,必须实现自我净化,强化自我监督,确保监督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。
己不正,焉能正人?在大的问题上,纪检监察干部一个跟头都栽不得啊。面对种种诱惑,要日日、时时、随处申饬自己,忠诚、洁净、继续是一个无尽的历程,是一辈子的事,不是一阵子。对党的忠诚是第一位的,洁净是必须守住的底线,继续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。纪检监察干部要联系身边的案例,把自己摆进去,比照革命先烈,检查自己的忠诚度。要讲纪律、守规则,耐得住孤苦,忍得住寥寂,坚持定力,磨炼党性。
越是权力机关,越要增强监督;越是纪检干部,越要严格监督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组织立异和制度建设上不绝探索,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,教育干部增强纪律看法,革新干部治理和选拔方法,增强对重要岗位和要害环节监督,严格事情程序和业务流程,完善重大事项报告、回避、保密制度。对跑风漏气、瞒案抹案、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,从严惩办,坚决避免“灯下黑”。果真曝光要常态化,让党内监督、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都发挥作用。
自我监督、自我净化,非朝夕而就。要把“信任不可取代监督”的理念贯彻到深化纪律检查体制革新、增强自身建设的全历程,体现在制度设计、事情程序和纪律要求各方面,落实到宽大干部的行动中,确保我们始终成为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步队。